創世記三十八章
他瑪是一個用不正當手段取得屬靈祝福的女子。她是猶大的長子珥的妻子,神既揀選猶大為後世將來要來的彌賽亞的祖先,傳宗接代的必須是長子的兒子。可是珥是一個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人,耶和華叫他死去。猶大又叫次子俄南和哥哥的妻子同房,向她盡弟弟的本分,為他的哥哥立後。但俄南知道所生兒子不歸自己,就遺在地上,不給哥哥留後,結果耶和華神也叫俄南死去。
猶大害怕小兒子也像兩位哥哥一樣,就對媳婦他瑪說:「你去,在妳父親家守寡,等我兒子示拉長大。」他瑪於是回到父親家裏。但是她看見示拉已經長大卻沒有來迎娶她,她就化裝成妓女,在亭拿等猶大來,猶大不察就嫖了她,他瑪便懷了身孕。
從常理來判斷,他瑪是一個淫婦;但上帝定意要從猶大家族中產生彌賽亞,他瑪從何得知耶和華的揀選,我們不知道,但她發現猶大沒有把自己嫁給示拉的時候,她不能再等下去,如果猶大的傳宗不能由長子而出,那麼只有從猶大己身傳下來了,她之所以裝扮成妓女,引誘自己的公公,是猶大的錯。
那時律法還沒有頒佈下來,尚無倫理之分,公公和媳婦發生關係,也很難說是有罪,撒拉和亞伯拉罕不也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嗎?而且他瑪是等到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才這樣做的,也就是說猶大當時是鰥夫。當時的婚姻制度沒有建立,男女在一起就是夫妻了
所以他瑪既和猶大同房,也等於是夫妻了。雖然如此,猶大在這事以後也不再與他瑪同寢。所以在彌賽亞的家譜上記載著:「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..」他瑪氏的名字還特別刊在家譜上面。
默想:我曾為爭取屬靈的福分,不惜犧牲一切嗎?我們是否也會為世上的一切,拼命去爭取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