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智慧的心、燃烧的灵】
(1703~1758)
爱德华滋是一位安静的学者、有爱心的父亲、关心教友的牧师,以及爱神敬畏神的人;但是他却被误会成极具煽动力的清教徒传道人,而他在证道时习惯性的咆哮如雷,常让人觉得他是在用恐吓的方式教人悔改。
爱德华滋一七○三年十月五日,出生于康乃狄格州,父亲是牧师,外公更是麻省北安浦顿市(Northampton)公理会极受尊敬的牧师,所以他的家庭有极良好的清教徒背景。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,上下有十个姊妹。
爱德华滋在家中接受教育,很小就学会拉丁文,稍长又学会希腊文与希伯来文,同时对科学和宗教产生很大的兴趣。他每天祷告五次,并和一群朋友在沼泽地中建了一座「亭子」(Booth),经常的在那里研讨关于属灵的问题和祷告,但他承认当时年少好玩,仅以游戏和娱乐为主。
爱德华滋十三岁就进入耶鲁学院深造,花了四年时间完成大学学业,用两年学习神学,十七岁时悔改归主。他不满足于从书本上去认识神,也不想作个象牙塔里的神学家,也因为这样,虽然日后他得着极大的祝福,可也遇到无数的属灵争战。在一般的知识方面,爱德华认为「知识」并不是脱离生活的东西,而是人所有的一种感觉,感官的经验是可以和思想并存的,这种新的认识支配了他余生岁月中的讲道哲学。
当一七二三年一月十二日,爱德华庄严地献身事奉神时,他的生活也起了变化。他订了一张立志表,把每天要求自己该做的事都列在上面,同时利用它成为约束自己的行为、引导脚步的罗盘,又可以作为灵程进展的一面镜子。一七二七年二月,爱德华滋被按立为外公的助理牧师,并在同年与莎拉.皮里彭特(Sarah Pierrepont)为妻。他们一共生了十一个孩子,尽管他每天得花上十三小时在研经上,他每晚必在孩子的床前与他们欢聚一个小时,与妻子的相处也很快乐,他的家庭生活就是神的恩典与良善的最佳见证。
爱德华滋的外公所罗门.史托德在一七二九年归主,他自然晋升为该堂的牧师,也就是波士顿以外最重要的教堂。他在牧会的感受上,觉得教友的死气沉沉,是与讲道者的生命有关,又与信徒对真正的悔改重生有关。于是他要求会友不可以只在口头上承认教义,更应该从心里去体验神的生命。他的教会不接受「半路教友」领受圣餐及教会里的选举。所以常常发生牧师与会友的冲突。
然而,爱德华还是坚信一个人必须用心灵才能体验神的真理。于是在一七三四年,他就开始传讲一系列有关因信称义的道理,他并不怕向他的教友传讲较生硬稳固的教义,而圣灵也开始动工,第二年,他看见有三百多人真正的悔改加入教会,因而触发了一些重大事情,成为一七二五到一七六○年的「大复兴」时期,美国殖民地早期的属灵运动。
但是大复兴很快的出现「过热」的现象,撒旦伪装的祝福也侵入这属灵的运动中。乔治.怀特腓也在一七四○年加入复兴的行列,但是他和爱德华滋一样,并不鼓励信徒在聚会中晕倒、恐惧叫喊、全身摇动等过度狂热的活动。反对宗教狂热的牧师就开始批评爱德华滋,指控他引导会众走入迷途,爱德华滋只好写了一本「圣灵动工的特殊表征」来告诉会众如何分辨真正的圣灵动工。
爱德华滋非常关心失丧者的救恩,他既不认同过去他外公为那些没有得救的人广开教会的大门,就坚决不接纳没有救恩把握的人成为他的会友,这样做法在当时代是非常大胆的,也是会引起多数教会领袖反对的,果然,经过两年的剧烈争论和讨论,最后他们决定解除爱德华滋的牧职,于是一七五○年七月一日,爱德华滋作了他离职前的最后一次证道,离开了他的教会。
回顾历史,证明爱德华滋是对的,那些在美国殖民地中,凡反对圣灵动工及拒绝查验会友属灵经验的教会,最后都改变信仰,成为自由派的教会。爱德华滋带着他的大家族移居到麻省的史托克勃里奇镇(Stockbredge),担任专门向印第安人传道的宣教士,虽然生活变得艰难一点,但神的眷顾使他们在生活上没有缺乏,爱德华滋也正好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和写作。
在史托克勃里奇的几年(1751~58),爱德华滋写了好几本最重要的书,一七五七年他被提名为普林斯顿学院的院长。第二年他正式接受这分工作,但也在同年在天花侵袭他所住的地区时,他也受到感染,终在一七五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蒙主恩召。
默想:敢于揭发教会中罪行的证道,才能被神用来赢得成千上万的人进入祂的家中。